巴菲特把自己大部分的财产(310亿美元)捐赠给盖茨基金会
巴菲特为什么要把财产给盖茨
当世界第二大富翁巴菲
这是世界第二大富翁向世界第一大富翁“进贡”的简单的硬道理。但是,要了解这个简单的硬道理,却并不那么容易。世界头两位富翁突然决定合资行善,是基于他们共同的财富理念,以及围绕着这个理念而形成的长期友谊和合作关系。
亚当・斯密 |
为什么他放弃了自己的基金会,甚至轻视自己家族的基金会,而把钱给了盖茨?这首先在于他深信他个人和他的子孙后代没有权利享受自己合法挣来的钱。他必须把钱用来回馈社会。第二,回馈社会不是施舍,而是义务;一定要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挣钱是如此,花钱也一样。必须把钱交给最能创造效益的人。所以,巴菲特把钱交给盖茨的最直接的理由,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他比我花钱更有效率”。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基金会,大部分是资助国内项目。盖茨基金会则侧重于资助第三世界。2005年盖茨基金会在全球的卫生与健康上的花费达到了8.44亿美元。而在发达国家的国际援助金额的排名表上,美国以275亿美元列第一,日本以131亿美元列第二,芬兰以8.97亿美元列第十七。盖茨基金会的上述花销,紧随芬兰之后,势可敌国。而这种针对第三世界的慈善事业,在美国还没有受到充分重视。所以盖茨基金会正好合乎巴菲特选择投资对象的原则:效率卓著,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
1991年,是盖茨的母亲说服埋头于微软事物的盖茨参加一个有巴菲特和已故的《华盛顿邮报》出版人Katharine Graham出席的会议。当时盖茨对这一会面没有兴趣,以为不过是一些金融问题的枯燥讨论。没想到,他和巴菲特一拍即合。大家从解析IBM的前景开始,一直讨论到社会问题。盖茨公开承认,在1990年代初,巴菲特给他的一本世界银行出版的世界贫困问题的报告,激发了他对慈善事业的兴趣。巴菲特还给了他一本卡耐基的《财富的原则》。
要知道,卡耐基生前把自己的财富如数捐出,一个子儿不留。巴菲特和盖茨都接受了卡耐基的社会理想:一个伟大的社会,不是世袭财富的社会,而是要大家在一个起点上竞争,让最有能力的人获胜。把财产传给后代是不道德的。
我在新著《精英的阶梯:美国教育观察》中曾介绍,美国一位成功的CEO曾经告诫说:在高层次的生意场,你最好把周围的人都看做是抱有社会理想来打义工的人,而不是要赚钱的买卖人。这样你才能够找到和生意伙伴乃至同事的共同语言,才进得了圈子。巴菲特和盖茨这次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慈善事业合资,恰恰说明了这一点。他们的伙伴关系,是建立在十几年分享共同的社会理想的基础上。
巴菲特的这次捐赠,活生生地体现了美国慈善事业的理性精神和道义原则:富翁并不把在法律上的正当所得看做自己的财产。这一财产是属于社会的。他们不过是这笔财产的信托人而已。所以,慈善捐赠是拿着属于社会的钱为社会的利益而投资,不为社会看管好这笔钱是渎职;拿这笔钱来沽名钓誉是犯罪。
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
巴菲特把自己财产的大部分捐给了比尔・盖茨和其夫人的基金会。这不仅是人类慈善事业史的新篇章,也是市场经济中最大的赢家对造就了自己成功的制度的一次深刻的反省。目前中国正在走向市场经济,在这一市场经济中最先崛起的富人,也很快将面临如何处置自己的遗产的问题。在这个关口上,巴菲特的大手笔就更值得我们反省。
人们容易忽视的是一个更深刻的问题:无论巴菲特也好,还是盖茨也好,都是市场经济的最大赢家。他们一个把家产如数捐出,一个在接受捐赠前10天宣布将淡出微软,准备专心于慈善事业,这说明了他们对市场经济的局限性的认识。世界上没有比他们更懂得市场经济的魔力的人了。
这里必须指出,这两位人类首富,并非对市场经济丧失了信心。相反,他们都认为市场经济是人类最有效率的制度。他们正是靠着驾驭这样的制度赢得了自己的财富。但是,他们也认识到,再伟大的制度也有局限。这种局限必须靠人的道德力量来超越。
具体而言,市场经济效率优先,因而是一种赢家的游戏。巴菲特直言不讳地说,市场无法解决穷人的问题。要解决穷人的问题,就必须靠市场经济中的赢家的道德自觉。这一点,是巴菲特和盖茨最大的一个共同之处。另外,两个人都对继承的财富异常反感。巴菲特干脆嘲笑富家子弟是“幸运的精子俱乐部”成员。如果他们这样的人不把财产捐出,而是交给自己的“幸运精子”,那么美国就会变成一个由经济贵族所统治的社会,偏离他们心中英才主义和自由竞争的社会理想。
可见,巴菲特的行为,揭示了市场经济需要道德基础。离开了这个基础,市场经济就将腐蚀其所生长的社会的基石。这与中国社会所通行的(也是为主流经济学家们所宣扬的)市场经济的理念大异其趣。
我们所理解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一种非道德化的中性制度:只要一个人在市场中合法赚了钱,并且依法纳税,那么就不仅增进了自己的利益,也增进了全社会的利益。他在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义务。这种市场经济的观念,来源于以法国为核心的欧洲启蒙主义的理性思潮:追求快乐和私利,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本能。一个理性的制度,是要把这种对个人快乐和私利的追求,转化成自动对社会也有好处的行为。这样大家都可以放心追求快乐,用不着操心太多道德问题。比如,富人买豪宅,穷奢极欲,不仅没有什么不好,反而是造福社会。因为他们一掷千金时缴纳的税金,可以用来给穷人盖房,或发放救济。市场有其天然的合理性,一切都由“看不见的手”管着,用不着看得见的道德信条。
这套法国启蒙胧主义精神,自五四以来席卷中国知识界,并且在20世纪80年代的新启蒙和反传统的运动中又卷土重来。其中80年代启蒙思潮的一个最重要的主题,就是反道德主义,即认为中国文化最大的弱点,就是道德过剩,理性不足,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
可惜,这只是对启蒙主义最狭隘的理解。那种创造一个理性的制度,使追求私利的人能够自动造福于全社会的理想,充满了天真的乌托邦情怀,这样的乌托邦主义,恰恰是20世纪专制主义的思想根源。与此相对,自由市场的正宗,是在盎格鲁撒克逊的启蒙主义传统中成长。这种启蒙主义,核心不是理性,而是道德。
比如市场经济的祖师爷亚当・斯密就是这一传统的核心人物之一。只是他的理论频频被后人用法国启蒙主义的理性精神来解释,所以影响最大,被误解得也最多。人们想当然地认为,他的所谓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就是在“看不见的手”的控制下,尽情地为个人利益而竞争。这样,个人获得的利益越大,社会的收益也越大。市场经济的道德,是其背后那种让个人和社会共赢的理性,而不是让个人在市场上接受伦理的约束。
这种信念,其实和我们计划经济中那只拉车不看路的螺丝精神有非常大的神似:个人要在自己的岗位上闪闪发光,干好本职;掌握更宏观的目标的责任,要交给一个更高的,更“科学的”权威。其实,亚当・斯密不仅是位经济学家,更是位道德学家。除了《国富论》外,他的另一部重要著作是《道德情操论》。他之所以鼓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一个基本的预期就是个人有强烈的道德关怀和约束,会利用自己的自由追求社会公益,所以才用不着国家来插手。他明确批评那种人人为己的自由竞争是放纵和有害的。
美国的历史,也多少证明了斯密的判断。众所周知,美国拥有最自由放任的经济,也有着最发达的慈善事业。两者相辅相成。美国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末出现了两次创造财富的高峰,也同时出现了两次慈善事业的高峰。前一次的代表是卡耐基和洛克菲勒,后一次的代表就是巴菲特和盖茨。美国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维持,一大原因就在于这些市场经济中最大的赢家,能够主动根据自己的道德情操重新分配财富,使政府权力的介入成为不必要的。如果这些成功的人不自行重新分配财富,而是通过财产继承创造一个世袭的经济贵族,那么老百姓就可能通过选票要求政府重新分配财富。
主流经济学家们主张政府退出经济领域,这本身并没有错。但是,他们所不愿意面对的是另外一个问题: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需要道德的基础。财富具有责任,具有品格。中国的富人如果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和道德承担,自由放任的经济制度就不可能在中国成功。
(摘自《草根才是主流》,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版,定价:28.00元)